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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南京中院判处一件侵犯技术秘密赔偿9600万元案(7)

发布时间:2021-04-13 09:33商业秘密网
导播:视频短片二(文字实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抓紧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江苏法院在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方面作出了很多生动的实践。

  在“小米”商标被侵权案中,江苏一、二审法院均判令中山奔腾公司等企业立即停止侵权,全额支持权利人主张的5000万元赔偿请求,体现了鲜明的司法导向。该案成为商标法修改后,国内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数额最高的案件,被评为2019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的知识产权案例。

 

  主持人:好,欢迎回来。夏院长,通过刚才的短片,我们可以感受到江苏法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力度。那么,请您谈一谈,除“小米”案外,咱们江苏法院还有哪些措施来体现惩罚导向?

(作者:未知,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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