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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打开 判刑!10名销售向购房者索要上千万“茶水费”,有人自己买了房(2)

发布时间:2020-08-18 16:53商业秘密网

  其中被告人杜某涉及索取人民币317.47万元,被告人洪某涉及索取人民币400.27万元,被告人周某涉及索取人民币285.97万元,被告人孔某涉及索取人民币172万元,均属数额巨大,其余被告人涉及索取人民币分别为88万元至30万元不等,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均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据此,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以及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南湖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作为销售人员一定要长远规划职业,遵守职业道德,不能贪图眼前利益,一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也会对管理制度、经济利益、公平权利等构成侵害,很有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而作为消费者,也要提高维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被他人的招数坑蒙拐骗,若发现开发商或销售人员或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有收取“茶水费”“指标费”、内部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固定协议、转账凭证、收据或发票等有效证据,并向行业协会、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证和举报。

(作者:未知,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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