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0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6)
(三十四)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技术监测平台建设,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发现、收集、甄别、追溯及处置能力。完善统计制度,推进执法数据统计应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林草局、邮政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加强系统性宣传。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力宣传打击制售假冒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违法犯罪行为;围绕重要时点,开展丰富多彩专题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多语种外宣品;组织中外媒体现场集中采访,集中报道展示工作成效,讲好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中国故事”。
(作者:未知,来源: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一篇:经营"旗船店"卖贴标飞利浦假货 上下线均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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