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雪容融”来了!迎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先行(2)
根据新修订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由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公告。对残奥会有关标志的保护,参照条例执行。提交的标志公告后,北京冬奥组委将积极行使标志权利人的权利,在充分开发、利用相关标志品牌价值的同时,对发现的各种侵犯标志专有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与此同时,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发布时,北京冬奥组委即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冬梦”和冬残奥会会徽“飞跃”提交了标贴、标牌和GUI等3类多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积极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火炬、吉祥物等的专利申请、审查工作,并部署在北京、河北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相关举报投诉机制,提升涉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执法的效率与水平。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重视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自2022年北京冬奥会成功申办以来,围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经实现了对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的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冬奥会有关奥林匹克标志的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未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重点做好冬奥会火炬和吉祥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冬奥会侵权举报的投诉机制,在全国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冬奥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支持办好一届精彩非凡的冬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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