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监总局: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3)
一是互联网成为销售侵权商品的重要渠道,不法分子通过网上商铺、微信群等展销侵权商品,或在网上留下信息,通过手机、电子邮件等联络销售。二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链条化,制售侵权商品组织严密,形成材料提供、加工、配送、销售的完整链条,隐蔽性强。三是农村成为侵权假冒商品的重灾区,由于农村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较低,侵权假冒商品容易流入农村市场。
执法力度加大方式仍需改进
记者:各地在执法办案中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甘霖:各地在执法办案中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一是部门联合行动。比如,北京市在查处侵犯“Tiger”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中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对分布在全市多个区域的24家店铺统一进行查处,效果很好。二是加强行刑衔接。在浙江台州、四川泸州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中,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做好案件双向移送,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在莆田市查处侵犯“NIKE”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中,对于两次实施侵权行为者从重处罚,产生了有力的震慑效应。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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