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能这样玩!一茶叶公司傍“碧潭飘雪”被判侵权赔10万(2)
竹叶青公司认为,大众茶业公司对“新飘碧”“雪潭”商标的使用侵犯了其享有的“碧潭飘雪”及“新碧潭飘雪”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定大众茶业公司上述行为侵权并承担侵权责任。
竹叶青公司使用的“新碧潭飘雪”商标
大众茶业公司“新飘碧”“雪潭”的组合商标
混淆商标专用权
构成侵权赔偿102146元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大众茶业公司的“新飘碧”“雪潭”商标组合极易造成与竹叶青公司的“碧潭飘雪”及“新碧潭飘雪”商标专用权混淆,大众茶业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成都中院最终依法判决,大众茶业公司赔偿竹叶青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2146元,大众茶业公司就其侵权行为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作者:未知,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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