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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育行业“李逵”打赢“李鬼”!海风教育胜诉品牌侵权案(2)

发布时间:2019-03-04 13:45商业秘密网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定原告海风教育胜诉。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被告河南海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了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时存在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被告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对原告“海风教育”品牌之侵害,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网站首页上端显著位置连续30日发布澄清声明。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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