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与时俱进 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2)
人工智能是我国快速发展的一个高新技术领域。作为智力劳动成果,人工智能技术毫无疑问也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但对人工智能产品产生的成果是否也可以授予知识产权,张勤认为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例如,现代人工智能产品已可以作诗、写文章、谱曲、作画、甚至写软件等,其作品是否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这需要认真研究。因为传统的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是人的发明创造,而人工智能的创作是机器根据用户的指令利用数据库和自身的算法而产生的结果,怎么界定其创造性和创造的主体呢?其产权究竟应该属于机器还是属于创造机器的人?或者购买机器的人?如果因为人没有参与具体的创造而将其归属于机器,那么机器能够成为承载知识产权的市场主体吗?或者购买机器的人能够成为机器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吗?此外,如果人工智能产生的产品侵权,该由谁来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张勤说:“现在的法律对这些情况尚无明确的规定,有必要通过进一步研究,在法律层面加以明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法律必须与时俱进,其鼓励创新、谋取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基本价值取向不会也不应改变。”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2014年宁波十大版权事件评出 2015-06-02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法律地位主要有哪些 2015-06-05
- "抢”人商号还告人侵权 2015-05-10
- 专家建议绘制专利地图助力我国通信行业抢占制高点 2015-06-04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英德冷饮部兰忠德侵犯百色市酒厂右江注 2015-05-10
- 商业秘密,请让我们来保护你! 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