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专利权保护 > 动态 > 正文

“傍名牌” 一批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件被查处(3)

发布时间:2018-09-30 10:01商业秘密网

  另查明,当事人亦承认提供了伪造证件,当事人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反响: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威慑力,从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监管等多个角度,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从重从快查处,既保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又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起到了“查案一件,规范一片”的执法效果。

  全面查处假冒高端酒

  大鹏局查处“五粮液”等高端酒类商标侵权系列案

  上半年,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大鹏局在大鹏新区打假办的牵头安排下,主动联系了五粮液、茅台、剑南春、泸州老窖等品牌酒类商标权利人,对大鹏新区酒类生产销售门店进行全面检查执法。

  在这次全面检查执法中,大鹏局共办理“五粮液”等高端白酒商标侵权系列案11宗,查扣商标侵权假冒的五粮液、洋酒和红酒等共390余瓶,罚没13.5万余元。

  反响:该系列案的查处,有效净化了辖区高端酒类市场,维护民众的舌尖食品安全。

  专利权终止后仍号称专利产品

  宝安局查处电子公司假冒专利案

  1月4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根据中国(深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转来案件线索,宝安某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精明鼠线缆测试仪”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产品,仿冒必究 专利号:ZL201130395157.6”字样的专利标识。经初步查证,上述专利已于2013年11月1日因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假冒专利行为。(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