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9名高考生申请评卷信息公开遭拒 状告考试院(2)
对此,原告律师张国辉已向教育部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家长们申请公开的评卷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该信息的知晓范围、保密期限等,目前尚未得到回复。
张国辉认为,退一万步说,即使评卷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直接做题目的考生,是否在知晓范围内,也需要明确。同时,他还了解到,去年底发生在江苏南京的一起类似案件中,当事人已得到教育部答复:“考卷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
而省教育考试院则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相关规定表示,“教育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事项。”他们认为,这个“一定范围的人员”,指的是与考试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包括考生和家长。
对此,原告律师张国辉反驳,这些高考生,作为直接利害关系人,当然应该列为知晓范围内,“如果他们都不是‘范围’内的人,是否可以认为,考生在考试后交流考卷内容等同于‘泄密’?”
【心声】 家长望推动高考答卷公开
昨天,还有不少2016年、2017年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和家长前来旁听。
小周的父亲周华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家长群中接到原荆州中学班主任的开庭告知后,连夜乘火车从北京赶到武汉,希望这件事有个好的结果。
提起诉讼的9位家长告诉武汉晚报记者,孩子们已经在大学正常的读书,起诉其实对他们改变不了什么。之所以这样执着,就是为以后参加高考的学生尽一份力,希望能帮助推动高考答卷公开查询。
一位家长甚至大胆设想,将来考生在家打开电脑,输入相关信息,就能一目了然查询到自己高考试卷相关信息,“这应该不是梦想吧!”
最后陈述时,张国辉说,高考在中国几乎是每个家庭都要经历的,只要能够站在家长立场换位思考1分钟,就能深刻体会到是不是应该公开高考评卷信息;高考事关考生的命运,查看考卷,是考生不容漠视的权利。他恳请合议庭作出经得住历史考验的判决。
法庭将择日宣判。
(作者:胡义华 杨蔚,来源:武汉晚报)- 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运用和完善 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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