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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国宾商业秘密被窃风波发酵 起诉美年索赔5千万(2)

发布时间:2016-02-29 10:39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对此,金冰一称,牟作为美年大健康的管理人员,其与经营相关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美年大健康,从爱康方面掌握的证据看,美年大健康公司也对牟的犯罪行为知情。由于没有到法院证据交换的截止时间,很多证据和信息不便全部公布。

  这次是一个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从中国大的法律概念讲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首先要是处于同一个市场的竞争者,牟元茂拿到这些信息,对他个人而言实际没有帮助,他必然要用到企业经营当中,才有利益。

  爱康国宾集团业务合作运营部副总裁潘劲枫表示,对于正常竞争,爱康国宾一直持有开放的态度,欢迎竞争。但是爱康国宾反对一切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坚决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损害爱康国宾利益的一切违法行为,爱康国宾将予以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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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是否与私有化问题关联?

  那么,既然商业秘密被盗发生在2014年,爱康国宾为何选择在2016年才进行民事诉讼?是否与私有化问题有关联?公开信息显示,爱康国宾和美年大健康,在中国民营体检市场中名列首次席。爱康国宾在去年8月宣布私有化,将从美股市场退市。2015年11月,美年大健康宣布介入爱康国宾的私有化进程。在过去3个月时间里,两方管理层和投资人就爱康国宾的控制权问题,处于拉锯战之中。这不禁令人猜疑,爱康国宾为何选择2016年才进行民事诉讼,是否与私有化问题有关联?

  对此质疑,昨天爱康国宾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次起诉与在美国的私有化事件无关。金冰一解释说,爱康国宾在美国提出私有化的时间是2015年8月31日,我们启动对牟元茂的相关调查的时间是2014年7月份之前,2014年7月份向警方报案。

  根据中国的法律程序,往往是先刑事后民事,在等法院对牟元茂的行为进行刑事定性以后再采取法律措施。2016年1月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对牟元茂作出了刑事判决。金冰一称,“尽管2016年1月份我们提起诉讼,实际上针对犯罪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窃取商业秘密行为的调查,在2014年的上半年就开始进行了,这是一个持续的调查行为。”

  新闻背景

  爱康国宾“私有化”还在博弈中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8月,赴美上市不到18个月的体检公司爱康国宾宣布即将私有化。创始人张黎刚及方源资本组成财团提交了无约束力私有化要约,报价为17.8美元/ADS。同年11月,借壳江苏三友上市的美年大健康宣布将联合包括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正式向爱康国宾发出私有化要约,将价格提高至23.5美元 /ADS。

  2015年12月份,爱康国宾抛出“毒丸计划”。一旦毒丸计划被触发后,股东将会获得认股权,相当于股东们可以以半价购买新增发的股票,且投资回报率为100%,如此一来,总股本变多后收购方股权被稀释,而收购成本也将进一步抬高。2016年1月5日,张黎刚一方还引入了新的战友,包括阿里巴巴、中国人寿、新华保险等在内的资本方组成了新的财团,以应对美年大健康的收购。美年大健康随后又一次提高报价至25美元 /ADS,全现金购买爱康国宾发行的全部股份。最新的报价相比爱康国宾的价格溢价约为40.4%。(记者 蔺丽爽)目前,没有公开信息显示爱康国宾方面提高了私有化报价。爱康国宾“私有化”的最终结果还在博弈中。

 

(作者:未知,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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