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媒介泄密(2)
点评:
本案中,有关责任人员在明知会议材料是国家秘密,仍然心存侥幸,违规操作。从市委某部门到县委某部门再到县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在文件传达过程中,该审核不审核,该报批不报批,满足于完成任务式地层层转发。此类案件,究其原因,都是有关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明知文件资料属于国家秘密,却不按涉密文件保管、传递的要求进行操作,最终导致泄密。
(作者:未知,来源:商业秘密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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