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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如何认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3)

发布时间:2015-12-15 14:31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小结

  本案中,食品公司自淀粉公司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构成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合法有效的发票,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应允许食品公司进行进项抵扣。

  作者单位: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

(作者:刘天永,来源:中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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