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公司前副总涉嫌泄露商业秘密?一审只认定受贿罪(2)
发布时间:2015-12-09 09:38商业秘密网
鑫聚公司董事长蔡文珍认为,从轩朗公司购买(技术)失败到与王福民、赖某鹏签订协议,从签订协议到购买相关原材料及设备,再到赖某鹏向轩朗公司入股。
“所有证据都表明,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行为。而一审法院却忽视上述事实与证据,不分析本案的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就草率做出赖某鹏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错误认定,显属违法失职。”蔡文珍说。
(作者:未知,来源:东莞时报 )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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