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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国企业商业秘密高危风险分析与保护措施(2)

发布时间:2015-12-04 08:20商业秘密网

  电子数据、电脑、服务器、U盘、存储介质、机房是企业的“命根子”,一旦泄露,后果非常严重!电子数据泄露的途径主要有:
  采取黑客手段,在存储商业秘密的电脑中植入木马,窥探、窃取商业秘密,甚至非法进入企业计算机系统窃取企业商业秘密、修改数据库数据。
  贿赂、收买计算机管理人员或保密员,获取企业商业秘密。
  偷窃、抢劫手提电脑,获得装有密级的文档、数据、图纸、三维、文件、样品等商业秘密。
  内部职员泄露、刺探用户名、密码,窃取商业秘密。
  蓄意修改技术图纸、电子数据,故意损毁计算机设备,甚至破坏。
  ■“高危风险”之五:外贸客户飞单
  客户、设计、采购、电脑成为外贸企业的重心,侵犯外贸企业客户商业秘密的方式主要有:转移外贸客户订单、泄露外贸生产信息、获取外贸采购信息、擅自使用客户名单、披露外贸报价信息、利用外贸资源自营、合股成立公司自营等。

       

        二、采取有效措施,事前保护商业秘密
  中国企业家有效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唯一办法就是要当机立断、果断决策,与我们甬致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网”紧密合作,通过我们共同的专业服务,建立起商业秘密保护系统,有效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追究侵权人行政责任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获得赔偿,真正实现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权的目的!
  我们相信,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贯标”的同时,迅速通过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的法律手段,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将放心投入设计研发、大胆使用优秀人才、提升市场竞争优势、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典型案例链接
  ------玉环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对2名工程师侵犯商业秘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200万元,3年6个月、罚金200万元,在东莞市成立的同行业公司罚金400万元。
  ------2015年1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事业部部长齐某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宁波鄞州一总经理因侵犯商业秘密而于2014年3月25日被依法逮捕,涉及侵权所得387万元,目前已经被鄞州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2015年10月15日,美籍华裔商人、55岁化工专家黄锡文就美国联邦检察官和联邦调查局(FBI)对其提起的一项窃取商业秘密指控表示认罪。
  由此可见,商业秘密保护“警钟”已经在中国企业中敲响!(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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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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