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0%受访者认为知识产权屡被侵犯会影响创业创新(2)
发布时间:2015-11-23 14:29商业秘密网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与创业创新是相辅相成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鼓励创新的原因在于能够收回投资,弥补风险。”冯晓青进一步解释,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得创新者敢于大胆创新,同时能够保障创新成果的转化。“比如,创新者可以申请专利,申请商标,进行独占的许可使用,这样的市场垄断是合法的。另一方面,创新能够为知识产权提供更多更好的尤其是高科技成果。创新,使得产量更多,质量更优,这也是无形财产,能够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连续循环”。
66.7%受访者认为维权成本高导致知识产权屡受侵犯
知识产权屡受侵犯的原因有哪些?调查显示,侵犯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成受访者的首选,有66.7%的受访者选择此项。59.2%的受访者认为社会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和共识,44.9%的受访者认为原因在于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普及力度不够,41.9%的受访者表示创作者、原著作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38.1%的受访者认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总体而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在提高。随着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涉及网络知识产权、网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的数量在大幅增加。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特别是版权方面,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赔偿标准低,这才导致权利人维权的成本比较高。”赵占领解释,在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图片等领域,赔偿标准非常低,多的也就几千元。“权利人在维权中还需缴纳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费用,最终结果是得不偿失或者收获比较小,权利人往往放弃了维权。”赵占领说。
调查显示,44.8%的受访者表示若知识产权遭侵犯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23.7%的受访者考虑视损失程度而定,18.0%的受访者表示会私下协商解决,10.8%的受访者选择不了了之。
赵占领表示,目前侵权的赔偿标准一是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来计算,二是根据实际侵权人的侵权所得确定。“但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权利人很难计算自己的实际损失,侵权所得也无法证明。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酌情判定,标准都不太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他建议权利人在知晓自己的作品受侵犯时,可以向行政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侵权通知。“同时,法律对赔偿标准要逐步提高,行政部门也应加大行政保护力度。”赵占领说。(作者:记者王琛莹,实习生李,来源:中国青年报转载自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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