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在朋友圈转发这六大类信息,最高要罚100万!(2)
朋友圈常见六大类广告
1、“演唱会门票免费送”:
某公众号称拿到数百张某热门演唱会门票,加粉丝并转发就有机会获赠。
2、“新店开业,加微信送千元手表”:
凡加某微信号,即可得到价值1080元正品手表,配礼盒,支持验货,每天限量200个。
3、朋友圈拍卖:
朋将一件商品拍几张图片,发布在朋友圈。请好友出价竞拍,到约定的拍卖时间截止,价高者得。
4、“晒钞票求代理”:
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称自己销售某品牌洗发水产品每月可赚很多钱,同时在朋友圈上发一些晒钞票照片,吸引好友加盟做“代理”大批进货。
5、“我家的XXX已经卖疯了”:
“部分 “微商”在朋友圈晒出大量出货图片,并且自称“已经卖断货”“卖疯了”“就剩一个了。”等等。
6、晒试吃试用:
晒一些“微商”在朋友圈上发布自己拍摄的 “试吃试用小视频”,并自己评价。
注意:新广告法实施后,并不是说只要朋友圈转发广告就算违法,如果转发的广告内容货真价实,就没问题。如果在朋友圈中看到虚假广告,比如夸大某个医疗产品的功效,或者谎称产品获得了某项专利,遇到类似的情况都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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