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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你真的想好了吗?(2)

发布时间:2015-11-16 16:53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4、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而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总之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有专门规定的,可适用专门规定;没有专门规定的,实践中一般是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普法君建议:

  1.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人财产约定。

  2.对自己购买的物品留好相关的证据。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物品,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

  4.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父母朋友馈赠的物品最好让馈赠者写上“此物品专门赠给某某”的字样,并保存好。

  五、共同债权债务问题

  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是普法君对非婚同居的法律问题的介绍。由于我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传统文化和习俗深入人心。在婚姻缔结方面,民众普遍重仪式而轻登记,非婚同居现象长期大量存在。为适应当时的社会现状,我国婚姻立法及其司法解释对非婚同居的认定曾做出过多次转变。然而就算尽可能完善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确保发生纠纷时有法可依,法律也不可能赋予非婚同居与婚姻同等的法律效力,让所有妇女、儿童等弱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做到尽善尽美。因此,普法君在此建议有关当事人,选择合法有效的婚姻方式,才能充分地保护自己以及家人的权益。如果一定要选择非婚同居的结合方式,那么双方在同居之前,必須考虑清楚同居的理由及利弊,订立“非婚同居协议”,以契约的方式约定同居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在产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作者:未知,来源:北京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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