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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网盘传盗版的日子到头了!(2)

发布时间:2015-10-23 09:14商业秘密网

  第二,要求网盘服务商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主要是向权利人明示发送通知、投诉的途径,及时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尽量减轻已有侵权行为的危害性。
  第三,要求网盘服务商加强对用户的管理,主要是配合版权部门保存用户的相关信息、协助开展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并通过列入黑名单、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对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盘用户进行规范。
  记者:《通知》规定的这些规范工作会影响用户对网盘的正常使用吗?
  负责人:首先要明确的是,网盘用户对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有充分的处置权,无论是上传、存储还是分享,都是不违反著作权法的。
  对于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的他人作品(比如购买的正版作品)以及著作权法律法规允许不经许可即可使用的作品(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网盘用户可以上传、存储到自己的网盘,但是不能以分享等方式向公众进行传播,否则就是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通知》的目的不是限制用户对网盘的正常使用,而是要规范利用网盘进行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他人作品的行为,其中“分享”是引发作品传播的关键,因此《通知》的核心是要规范网盘服务的分享服务,也就是传播功能。
  当然,这里的“分享”不仅包括网盘服务商直接设置的“分享”功能,还包括网盘用户通过其他方式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的渠道。(作者:上方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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