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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产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实行焦点式审判(2)

发布时间:2015-08-20 15:18商业秘密网

  在“1+1+1”(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模式下,为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同时也为提高院庭长开庭效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办案过程中逐步摸索出一些有效的工作方法,即改革先审事实再审法律的固定程序,按照一焦点一质证一论辩的方式开展“焦点式审判”,将事实调查与法庭辩论一并进行。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交由双方当事人确认,鼓励当事人提交在先案例支持自己的主张。庭审中,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审理,节约主审法官的办案时间。同时,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作用,由法官助理在庭前进行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申请回避、证据交换等准备工作,节省法庭审理时间。
  宿迟介绍说,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北京知产法院形成了院庭长办案的新常态,但院庭长并没有编入固定的合议庭担任审判长,而是轮流与本院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这样不仅有利于发挥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的传帮带作用,还有利于增进院庭长与其他法官之间的深入交流,进行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北京知产法院将长期坚持推进此项工作,院庭长通过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取代对案件及文书的行政化审批,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宿迟说。(作者:记者郭京霞 赵 岩 通,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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