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立林钻头有限公司、幸发芬、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2)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作者:未知,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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