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蔡某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发布时间:2015-06-05 10:23商业秘密网
二、暂扣于常熟市公安局的假冒“ZARAWOMAN”的商标标识二万五千九百三十三件、假冒“FUGUINIAO”的商标标识一千九百五十八件予以没收、并予以销毁。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陆金保
审判员 徐宇红
审判员 李 军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周 莉
相关阅读:
- 商业秘密,请让我们来保护你! 2015-05-10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法律地位主要有哪些 2015-06-05
- 专家建议绘制专利地图助力我国通信行业抢占制高点 2015-06-04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英德冷饮部兰忠德侵犯百色市酒厂右江注 2015-05-10
- "抢”人商号还告人侵权 2015-05-10
- 2014年宁波十大版权事件评出 201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