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需要律师?(2)
然而,很多人担心:允许律师首先服务于他的委托人,而不是服从于打击犯罪的目标,这样做一定会使许多坏人漏网。毋庸讳言,的确有律师帮了坏人还“振振有词、心安理得”。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要怕律师帮了坏人,正如不能要求医生不给坏人看病一样。如果好人坏人成为治与不治的标准,那么,医生们就会这样考虑:好人的病治不好不要紧,坏人的病治好了可就麻烦大了。最后,倒霉的还是广大的好人。
同理,我们不能要求律师只帮好人,那样一来,坏人好人的判断必然转化为有罪无罪的判断,而这个判断将被提前到律师接受委托之时,这显然是不妥的。本来,两造对垒中,每有一名律师站在错的一方时,就有另一名律师站到对的一面,民事案件中更是如此。
其实,仅从打击犯罪来说,有公安、司法机关就够了,参与的机关越少,程序越简单,就越有效率,根本无需律师。而律师职业的真正价值,恰恰在于它是作为侦检机关的“对手”而存在的。侦检机关不仅应当容忍而且应当培养强大的律师对手,原因在于,律师不真正强大,而只是一个摆设,那么它迟早要被消灭;没有律师作为对手,那么公诉行为就是多余的,因为百分百的公诉成功率意味着这个程序可以省略,侦查、公诉和审判可以一并完成。律师没有了,现代法治所认可的控辩平等审判居中的模式也将随之消失。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上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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