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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软件正版化 提升企业竞争力(3)

发布时间:2015-05-20 14:59商业秘密网

  2010年12月,微软公司因软件著作权将福建某知名上市百货集团股份公司告上法庭。2011年4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并采购其正版软件。该上市公司笃守诚信经营、注重信用的行为,维护了其自身形象。
       ·冰释前嫌,杭州中信金通证券公司与微软开启双赢新局面
  2010年6月,微软诉杭州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软件侵权一案,双方达成和解。中信金通公司一次性采购价值300多万元的正版微软软件,微软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及优化IT管理等领域与中信金通公司开展合作。
  中信金通与微软的合作促进了更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在尊重知识产权,推动中国经济由“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转变进程中起更大的作用。
      ·企业招聘广告露马脚,微软公司起诉宁波一企业侵权
  2013年,微软公司发现宁波一家公司的招聘信息上要求应聘者具备Microsoft Office(微软办公)等软件的应用能力,但在查询数据库时却未发现该公司购买其正版软件的记录。微软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该公司停止未经许可复制、安装及使用 Microsoft Windows  Server(微软服务器)、Microsoft Visual Studio(微软开发工具)等系列软件的行为,删除或销毁全部侵权复制件或含有侵权复制件的载体,赔偿损失400余万元,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经过多次证据交换和公开开庭,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和微软公司的要求,一次性向微软公司供应商采购160余万元的正版软件,并赔偿微软公司60余万元损失,包括其支付的维权费用。
  “这件案件给企业发出了警示,企业的软件正版化时代已经来临。”办案法官说,企业必须转变观念,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虽然短期内会增加成本,但从企业运营的长远利益和规范化角度来看是非常必要的。
      ·微软起诉温企侵权
  2012年,美国微软公司向温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温州一企业侵犯其知识产权,并申请证据保全。微软公司认为,该温州企业在其计算机上擅自复制、安装、商业使用Microsoft Office 系列计算机软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随后,该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支付部分赔偿金,并正版化其所应用的上述计算机软件。
  温州中院民三庭庭长林青青介绍说,温州地区一些大规模应用计算机局域网的企业,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系统软件、办公软件、设计软件,给类似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应当提高尊重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意识,主动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降低企业的诉讼风险。

企业面对

  目前,相当数量的企业已经养成商业性使用盗版软件的习惯。在软件正版化的形势下,企业必须作出改变。
  “商业秘密网”调研发现,企业与软件著作权人在软件交易过程中,往往会产生软件购买数量、金额、时间、服务等方面的分歧和争议,甚至产生矛盾形成对立。有的软件著作权人在多次谈判无效的情况下只得提起诉讼,企业由此产生高额律师费、赔偿款、诉讼费等费用。
  鉴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应建立版权调解平台,协调版权著作权人与企业,对软件版权争议进行调解,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缓解法院压力,减轻诉讼之累。(作者:俞圣楠 薛平,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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