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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区别和联系?(3)

发布时间:2015-05-18 14:27商业秘密网

  专利申请过程中,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发明创造的内容向公众公开,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会导致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的过程中被驳回,或者授权之后被无效,那么对于申请人来说只能尽了公开技术的义务,而无法实现独占该项技术的权利。因此,对于技术秘密来讲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才能保证技术秘密的存续,而专利只要客观上满足条件,就可以在有限的期间内享有权利,相对来说,技术秘密权利人所承担的风险更大一些。
  七、结语
  发明人对于自己的新技术是选择技术秘密或是专利保护取决于各种因素,发明人可以综合考虑以上各点,作出自己的选择。如果某种技术他人很难发现,作为技术秘密保护会带来更多的利益,比如美国“可口可乐”配方的保密,至今已有100多年,其每天销售额高达数亿美元,这是商业秘密保护最成功的例子之一,如果申请专利的话,这一技术早已公诸于众了,并且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任何人均可任意使用。(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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