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有哪些条件(2)
4、秘密性。客户名单必须具有秘密性,使相对于不掌握该名单的人,产生了经济优势,否则不构成商业秘密,所以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潜在客户,已经可以辩认,那么其身份不构成商业秘密。另一方面,那些特别的从而不容易模仿的客户情报,例如有关消费者个人特殊需求的信息汇编,可以满足秘密性要求,构成商业秘密。
客户名单如具备了上述四点要件,那么其就可以成为商业秘密而受到法律保护,反之则不可以。未来的社会是一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企业应当加强相应的法律意识,利用现行的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尽最大努力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从而在商场上出手制胜。
来源:中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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