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快的”合并是否形成垄断?(2)
发布时间:2015-05-13 10:11商业秘密网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勇敏认为,目前还很难说这两家企业的合并就是垄断,判断是否垄断的关键要看是否会限制市场竞争。“尤其是对互联网、软件这样的市场,其准入标准与实体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不能马上就把这种企业间的合并扣上垄断的帽子。”吴勇敏说。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目前没有看到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各自的财务报告,所以还不清楚是否符合申报标准。不过,打车软件行业盈利模式尚不成熟,很可能达不到分别营业额 4 亿元或总和 20 亿元以上的垄断申报标准。(作者:丁杰,来源:东方知识产权)
相关阅读:
- "抢”人商号还告人侵权 2015-05-10
- 专家建议绘制专利地图助力我国通信行业抢占制高点 2015-06-04
- 商业秘密,请让我们来保护你! 2015-05-10
- 2014年宁波十大版权事件评出 2015-06-02
-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法律地位主要有哪些 2015-06-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英德冷饮部兰忠德侵犯百色市酒厂右江注 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