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的新发展(2)
6、被告提起管辖异议比例较大。知识产权诉讼中,被告提起管辖异议的比例较高,但在网络著作权案件中体现得又尤为明显。其中有的是被告拖延诉讼的一种手段,使得案件审理周期人为延长;也有的是原告为了“拉管辖”,为了案件在某个法院审理,而在其辖区内选择一个计算机终端进行公证,或者选择该辖区内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列为共同被告,以此规避法律。 (作者:未知,来源:中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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