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草根作者版权维护遇尴尬(2)
几经波折之后,两个当事人达成和解,“m欣m然”赔偿吕欣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再上传并使用吕欣的视频。
微博井喷式发展催生网络侵权新方式
在网络上,类似的侵权案件还有很多,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还催生了新的侵权方式。
今年,《中国好声音》火爆整个夏天。8月13日,河南安阳一个90后大学生在自家模仿《中国好声音》评委按键转椅的GIF动画在网络上热传,微博上更是在短短时间内被转发数十万次。然而,这个微博叫做“@牛依森”的原创作者却发现,自己制作的动画走红了,微博后的署名却是“@D8喷腔”。
“当时 好声音 很火,发现自家有个老板椅,就制作了一段GIF动画,然后上传到新浪微博上,随后 @ 了几个好朋友。”该动画的作者,黄河科技大学动画专业大三的牛依森没想到,这段动画竟然一下子火了。
然而,8月14日的一条雷同微博让牛依森觉察到,自己的原创微博被其他人署名转发了,他感到自己的原创积极性被打击了。几次私信给“@D8喷腔”,让其更正署名未果,他决定向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平台进行举报。
“我没想过什么经济赔偿,就是想呼吁网友支持原创,想维护自己的版权。”之后,对方收到了举报并给牛依森回复道歉,并重新转发,还写上了来源出处。
像牛依森一样,每天,大量草根用户的优秀原创微博被抄袭、转发,却是他人的署名。因为微博的碎片化表达特点和微博主自身维权意识的淡薄,以及一些商业利益的驱动,致使一些热门微博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今年9月,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就身陷“抄袭门”。事件中,为庆祝德云社复演3周年,郭德纲与搭档于谦在京表演了相声《屌丝青年》,作品随后被公布在网络上。之后有网友整理发现,20多分钟的《屌丝青年》,疑似抄袭微博原创段子有13处之多,抄袭比例超过80%。事后,郭德纲通过微博道歉,并表示自己将创作《屌丝青年》2.0版,所有涉嫌抄袭的笑话将全部摘除,一字不用。
数字时代草根作者版权维护遇尴尬
郑州大学法学院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张德芬教授认为,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草根人群维护自己作品版权,现实中仍然会遇到一些困难。
张德芬表示,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将传统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只要没有取得权利人许可进行转载,都属于侵权行为。对于像微博这样的网络作品,进行转载时只要没有注明原作者的姓名、网络地址,就构成侵权。因此,互联网上著作权侵权成本低,侵权现象广泛存在,但维权成本却相对高昂。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侵权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确定直接侵权人,即使确定了侵权人,前三项能够实现,最后一项 赔偿损失 ,在现实中也会遇到一些麻烦。”
张德芬教授说,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另一种是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当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但是类似于在网络上这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方式,很难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进行量化,一旦诉讼,成本相对高昂。再加上草根人群的版权维护意识不是很强,受害人的权益仍然得不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作者:未知,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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