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证打假案件中的假冒商品?(2)
查证涉案商品是否假冒应当把握5点要求。
1.抽样方法要科学合理
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在涉嫌假冒商品数量较大的情况下,可以按批次抽样(从商品同源性角度考虑)鉴定,或者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抽样方法,也就是参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抽样方法。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假冒商品与质量不合格商品有本质区别。如果是一堆商品中有真有假,假冒商品上的批次号与正宗商品相同,即标签上同一批次号商品有真也有假,以批次来抽样鉴定,无法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同理,如果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方法来抽样鉴定,更加难以保证鉴定结果科学、真实。笔者认为,对涉嫌假冒商品应当全部鉴定,确保鉴定效力。
2.鉴定报告内容要具体完整
一是鉴定报告前言部分对委托人及委托鉴定事项作出与委托鉴定书相对应的表述。案件的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委托鉴定的事项等内容要与委托鉴定书相一致。
二是对委托人提交的鉴定物品和相关材料要有表述。包括收到鉴定物品的情况,是执法人员送货上门、邮寄,还是由企业自身打假人员或其委托打假机构人员带回;是委托人随机抽样,还是经筛选送检及其他情形。(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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