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4年典型商标案例(上)(2)
2014年1月,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桔公司)申请注册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等商品上的“嘀嘀打车TAXI及图”商标遭遇驳回。小桔公司提出复审申请,目前无结果。
随后,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妙影公司)称“嘀嘀打车”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索赔8000万元。2014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其后不久,小桔公司又被广州市睿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诉至法院,理由是小桔科技使用的“滴滴”标识侵犯了该公司拥有的数件“嘀嘀”商标的专用权。目前,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点评:
类似“嘀嘀打车”遭遇商标侵权纠纷的案例比比皆是,一些企业在发展初期对知识产权的布局不够重视,从而导致在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纠纷。为了防患于未然,防止类似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的出现,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刻不容缓。
“搜房网”更名“房天下”
围绕广告类服务类别上的“搜房sofang”商标,北京搜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北京搜房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展开数年较量。
2014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对第3702986号“搜房sofang”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异议复审裁定。
2014年7月,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更改域名为“fang.com”,并更名为“房天下”。
点评:
其实搜房网早应该对融资、上市之后可能会遇到的商标风险有所应对,但搜房网先谋商业而忽视商标保护,这也为两家“搜房”最终未能在商标权问题上取得一致埋下了伏笔。搜房网甘冒风险放弃原有品牌而走更名的路线,除了他们自称的所谓“寻求商业模式转变”的外在理由外,也暴露出其急于摆脱因商标缺失带来的商标侵权之嫌的无奈。
“陌陌”惹商标侵权官司
企业上市之际,往往是各种纠纷爆发的节点。
该消息发布后不久,“陌陌”便成为了一起商标侵权民事案件的被告。
杭州陌陌婚庆服务有限公司手握一件核准注册在第45类社交陪伴等服务上的“陌陌”商标,以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陌陌”软件及陌陌科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其更名、停止同名软件下载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100万元。该案已被法院受理。
点评:
近年来,商标问题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尤为严重。由于对商标保护重视程度不够,令不少企业在商标问题上栽了跟头。“陌陌”正是忽视了全类别的商标保护,才遭遇他人抢注并招致此番纠纷。
(作者:,来源:)
- 上一篇:“玫瑰”异议“喜玫瑰”
- 下一篇:“动力火车”难容“香港动力火车集团”
- "小吊机"群体性专利侵权划上休止符 2015-05-10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建立 商业秘密核定须报上级 2015-05-21
- 富士FUJI商标被撤销 2015-05-20
- 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区别和联系? 2015-05-22
-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那些权利? 2015-06-02
-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 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