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2日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坚持首善标准,弘扬首创精神,体现首都特色,完善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多元调解、商事仲裁、法律服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七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构建规范管理和严格执法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加完善,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作用得到显著发挥。
二、加强法治建设,明确鲜明的知识产权严保护导向
(一)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立法工作,完善各类知识产权保护配套制度。对标国际领先标准,制定修订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实施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赋权制度,明确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关系,加强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权利保护。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机关查处侵权行为的力度,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及严重妨碍执法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及证据标准。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力度,进一步细化落实立案追诉标准,研究解决管辖、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制定类型化裁判赔偿规则,依法合理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探索通过参考第三方评估情况合理确定知识产权损失标准。
(三)多渠道解决纠纷。建立健全仲裁、调解、行政裁决、司法审判等纠纷解决渠道。发挥行政裁决效率高、成本低、程序简便的优势,指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裁决快速化解专利侵权纠纷。开展知识产权审判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提高审理效率。完善简单商标授权确权案件速审机制。
(四)完善证据规则。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鼓励使用公证方式保全证据。探索律师调查令制度,支持律师依法取证。大力推广时间戳、区块链等电子存证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应用。
(五)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完善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的企业进行社会公示;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限制参与土地出(转)让和流转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加强社会共治,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提升仲裁机构知识产权专业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仲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作用,规范调解流程,培养一批专业调解组织和人员。(作者:未知,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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