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发布,知识产权产业迎来历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林业局、法制办、中科院、国防科工局、高法院、高检院、总装备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计生委 国资委(作者:,来源:)
- 商标评审申请及答辩 2015-05-10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2015-06-02
- 业界热议录音制作者广播权 2015-06-03
- 谈谈“传奇”私服及其侵犯商业秘密的性质 2015-05-29
- 最高法司法解释: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 201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