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佳恩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作侦查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讲座
6月7日,孙佳恩专家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邀请,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保密措施与侦查》为题为经侦学员作2小时讲座,紧紧围绕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高危风险、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措施、公安侦查三方面,深入浅出、结合案例,为近100名经侦学员将在各城市经侦岗位上侦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热身,侦查人员专业能力的增强,将震慑正在进行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的人员!
孙佳恩专家(商业秘密网创始人)首先阐述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高危风险,剖析技术秘密泄密、竞争对手窃密、随意跳槽侵权、采购信息泄密、优质客户飞单、电子数据泄密行为,结合典型,提出严厉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如宁波市鄞州区一家生产音响喇叭高新技术企业的总经理黄某在职期间把技术秘密、客户资料带走,与其妻子成立同行公司。企业会同商业秘密网调查联合举证举报。2013年,黄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工商部门查处,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万元,仍然继续侵权。2014年3月25日,黄某继续侵权,涉及侵权所得387万元,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逮捕,2015年被判刑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2016年4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维持原判!
如某县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审结的涉嫌盗窃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因企业没有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司法鉴定与评估存在不当,导致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商业秘密网专家向犯罪嫌疑人代理律师依法提供专家意见,被人民法院采信,当庭被某县人民法院宣判,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没有判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责。
从上列案例看到,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犹如获得商标注册证!企业没有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相应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中国法律不予保护!
如何企业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从事先防护来看,指导企业审定商业秘密保护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制订和发布《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系列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规范制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保密合同》等系列保密合同的应用;明确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商业秘密分类定密(确定绝密、机密、秘密)、技术秘密保护措施采取(包括研发成果、配方、工艺流程、工艺诀窍等)、入职和离职商业秘密保护规范、采购生产销售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客户名单保护措施(包括优质客户飞单控制)、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商业秘密保护文书和表式使用;商业秘密保护标志设置、商业秘密保护印章应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专业培训;系统运行指导、督查规范等系列运行工作。
从事中控制来看,把技术秘密保护、图纸模具管理、同行窃密控制、经营信息理、控制客户飞单、电子数据管理、员工保密教育作重点进行管理与控制。
从事后维权来看,采取下列方式维权:企业评估损失,企业作出是否维权的决策。专业调查取证,取得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证据,编制《举报书》。联系管辖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稽查大队,严格保密。配合执法,稽查人员依法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依法查处。造成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进行司法鉴定与损失评估,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向公安部门报案,并侦查。通过依法审理,判决追究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责任。
近100名经侦学员完成学业将会在各城市经侦岗位上工作,侦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孙佳恩专家紧扣侦查核心,切中管辖,提出侦查准备阶段实务,提出企业或委托商业秘密网、专业律师与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经侦事前沟通,保密联系,确保调查信息的保密,根据案情,开展工作。通过侦查的事先准备,有的放矢地对侵权单位或个人进行突击侦查,现场查获第一手证据。涉嫌商业秘密罪犯罪涉嫌人,依法拘留、逮捕,同时,依案发挥传唤在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的作用,发挥法律的震慑力!
目前,在全国公安系统高度重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条款大修之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专题讲座,已经画上浓厚一笔。
(作者:未知,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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