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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官司仍未了通宇通讯IPO再闯关

发布时间:2015-06-05 09:07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曾经折戟IPO的广州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宇通讯”)6月1日披露新的招股说明书(预披露)。在新文件中,公司虽然修补了实控人占用资金的遗留问题,但又暴露了新的瑕疵——竞争对手状告公司涉嫌专利侵权,且至今尚未结案。

  2014年业绩增幅超4倍

  预披露文件显示,通宇通讯主要从事通信天线及射频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中林、时桂清夫妇。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股票,所募资金将用于基站天线产品扩产等项目。

  通宇通讯此番重新踏上IPO征途,2014年业绩暴增应是给了其足够的底气。新版预披露文件显示,公司2012年至201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18亿元、6.09亿、1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312万元、6816万元、35412万元,其中2014年盈利同比暴增419%。

  对此,公司列举了五方面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受益于国内外通信运营商进行大规模的4G网络投资建设以及对3G网络的持续投入,公司销售订单同比大增,导致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6%,毛利率同比增长5.36个百分点。此外,公司严控销售及管理费用,并减少对应收账款和存货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占款漏洞已弥补

  通宇通讯并非首次冲刺IPO。早在2012年5月,公司IPO上会遭否。证监会当时披露否决公告称,通宇通讯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通过11家单位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且实际控制人未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另外,公司于2010年5月分别补缴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2073.24万元、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502.81万元,缴纳滞纳金共836.43万元。发审委认为,公司没有在申报材料和现场聆讯中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对此漏洞,公司实控人已予以弥补。最新预披露材料显示,2008年2月至2009年10月,公司实控人通过天平林华粮油店等11家企业占用公司资金合计逾9200万元,截至2010年6月,公司已分期收回了该部分资金。2012年12月,即公司首次冲刺IPO被否后半年,公司实控人以上述时间发生期间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补偿公司上述资金占用期间所对应的利息合计约729万元。

  资深财务专家对记者表示,关联方占用资金却未支付占用费的行为,也许是存在关联交易且没有进行充分的披露,有利益输送的嫌疑,在财务问题上存在污点。

  又曝专利诉讼瑕疵

  不过,在新版预披露文件中,通宇通讯又暴露出了新瑕疵——惹上了专利官司。

  2014年5月末,公司收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应诉通知书,主要内容为京信通信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及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侵犯其“复合移相器”(专利号ZL200810027153.X)、“小型智能化天线”(专利号ZL200720059003.8)及“用于移动通信天线移相器的调整装置”(专利号200520059283.3)等三项专利的专利权。

  对此,公司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初分别宣告“复合移相器”专利权部分无效、维持“用于移动通信天线移相器的调整装置”专利权有效和“小型化智能天线”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判定。

  目前,“复合移相器”、“用于移动通信天线移相器的调整装置”专利相关的侵权诉讼已经开庭审理,尚未收到法院判决结果。

  据了解,作为通宇通讯的竞争对手,京信通信于2003年在香港主板上市,是内地同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2014年京信通信年度收入为53.86亿元,是通宇通讯总收入的近4倍。

  有律师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若法院判决通宇通讯侵犯了京信通信的专利,则已生产的产品不能再在市面上流通,库存必须进行销毁,会对其造成一定损失。若继续侵权销售,则构成违法,对方可要求继续索赔等。(作者:聂品,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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