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公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编者按:近几年,重庆法院每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均突破两万件,劳动争议案件日益成为传统民事案件的“重头戏”之一。通过调研发现,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的履行及解除、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赔付等方面。
在劳动关系的确认方面,劳动者能否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至关重要,故劳动者应当积极主动地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注意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工记录、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方面,如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加班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时,劳动者应当积极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除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外,还可以通过提起仲裁、诉讼维护权益。
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方面,劳动者欲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积极地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从而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赔付方面,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产生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付;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了社会保险但领取相关款项后拒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返还;用人单位违法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或者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伤亡人员虽与转包人、被挂靠人不具备劳动关系,但仍可要求转包人、被挂靠人承担工伤赔付责任。
为了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加大劳动法律宣传力度,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经过广泛征集和集中讨论,市高法院筛选出十个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现予以公布。(作者:未知,来源:商业秘密网)
在劳动关系的确认方面,劳动者能否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至关重要,故劳动者应当积极主动地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注意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工记录、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方面,如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加班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时,劳动者应当积极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除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外,还可以通过提起仲裁、诉讼维护权益。
在劳动合同的解除方面,劳动者欲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积极地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从而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赔付方面,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产生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付;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了社会保险但领取相关款项后拒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返还;用人单位违法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或者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伤亡人员虽与转包人、被挂靠人不具备劳动关系,但仍可要求转包人、被挂靠人承担工伤赔付责任。
为了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加大劳动法律宣传力度,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经过广泛征集和集中讨论,市高法院筛选出十个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现予以公布。(作者:未知,来源: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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