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侵权富士被判赔1020万美元
摩托罗拉日前宣布,美国一陪审团裁定其向富士胶片赔偿1020万美元,因摩托罗拉未经许可使用了后者的专利技术。这一金额少于富士胶片要求的4000万美元赔偿。
富士胶片曾于2012年起诉摩托罗拉公司侵犯其三项专利,包括3项数码相机功能技术和一项蓝牙数据传输技术。陪审团表示,摩托罗拉证明了两项面部识别和一项蓝牙传输技术专利侵权是不存在的,但是却无法澄清一项彩色照片转黑白照片专利的争议性。
摩托罗拉发言人威廉·莫斯称:“我们对其中三项专利侵权的裁定表示满意,并正在对另一项专利争议评估应对措施。”富士胶片的发言人目前尚未对此事发表评论。
点评:摩托罗拉被富士胶片起诉,并被美国陪审团裁定赔偿1020万美元,尽管金额并没有达到富士胶片要求的4000万美元,但至少证明了摩托罗拉专利侵权的部分事实成立。按说,摩托罗拉作为全球资历最深的智能手机生产商之一,其在移动技术专利上的储备是非常丰厚的,这样一个大企业,其实在产品开发中也会或多或少地借鉴别家的技术。特别是,智能手机集成了电脑、数码相机、通信等多种技术,一个公司技术实力再强,也不可能每一项技术都拿手。大公司专利侵权小公司,这样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但话说回来,富士胶片即使打赢了专利官司,也没获得多少利益,从2012年起诉到现在差不多3年过去了,智能手机更新换代了好几次,摩托罗拉现在都归联想了,真正获利的是专利律师们,他们找到了一桩送上门的好生意。
(作者:船夫,来源:人民邮电报)- 上一篇:“新百伦”受困于“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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