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手段提升县法院司法行政管理水平
近年来,随着受理的各类案件的持续增加,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法院通过科技手段,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为审判工作、领导决策、法官队伍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从2009年开始,县法院开始建设数字法庭。据介绍,所谓“数字法庭”,就是围绕法庭开庭审判,利用计算机网络、AV集成、多媒体、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和产品,实现案件审理的数字化、流程化。 2009年下半年,县法院投入资金140余万元,完成了16个法庭的数字化改造,并在县看守所建设一个具备远程审判功能的法庭。数字法庭不仅是技术上对法庭审判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对提高法庭审判透明度,打造“阳光”司法起到了重要作用。利于把案子透明,不管是开庭还是今后有什么要查的资料,都能够如实地反映。以法庭数字化建设推进“阳光审判”,既节省警力、提高效率、确保安全,还能有效缓解县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高科技的投入同样也对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字法庭作为一种庭审辅助手段,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使用的人。在数字法庭的建设过程中,县法院积极组织全体书记员参加了由市中院举行的数字法庭培训,还自行组织多次培训活动。在增强培训手段之外,县法院还将使用中碰到的问题、常见的操作方式都通过问答形式编制成册,减少使用难度。这个举动大大提高了人员和科技设备的默契度,从而加强了庭审效果,提高了庭审效率、办案效率。目前,县法院数字法庭的应用已逐步普及,自2009年底至2010年6月底,累计使用数字法庭开庭近700件。 如何既保证各部门的正常开支,又厉行节约是县法院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的又一个集中反映。原先,县法院对车辆实施发散管理,车辆和驾驶员均分配到各部门,这种管理模式容易产生车辆使用的重复浪费现象,针对这一情况,从2009年7月份开始,县法院对车辆实施集中管理,各部门车辆全部收归司法行政科统一安排、调度。为了能使这些车辆得到有序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等情况的发生,今年6月,县法院又对24辆警车安装了GPS车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这些先进的管理手段大大促进了车辆的使用效率,也降低了能耗。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车辆使用保障率同比提高了56%,油料消耗量同比下降了18%,维修保养费用同比下降25%。 除了数字法庭和车辆管理以外,县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还针对管理中的盲点、难点、重点先后建立和完成了司法行政管理中涉及财务管理、物品采购等12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各项工作都有制度规范,各项行为都有制度约束的规范化工作格局。科技手段促进了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加强又使县法院案件流程自动化、行政管理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县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科也因此获得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 (记者 张即 通讯员 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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