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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式跳槽”呈增多趋势 特大商业秘密侵权案频发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报刊文摘>第2206期 2006年4月12日 “剽窃式跳槽”呈增多趋势 特大商业秘密侵权案频发

据《经济参考报》2006年4月6日报道,贵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新近侦破的一起特大商业秘密侵权案。犯罪嫌疑人采取高薪挖人的方式,已给受害单位造成逾30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2003年4月,沈阳市材料冶金分院在沈阳市和平工商局注册成立。该院院长吕某原系中铝总公司旗下郑州轻金属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材冶分院既没有资质证明,又没有任何设计方案。熟知国内氧化铝生产研究的吕某首先将贵阳铝镁院氧化铝组副组长崔某高薪挖来,任材冶分院副院长。随后,又将原沈阳铝镁院氧化铝组组长王某、副组长汪某收归旗下。这些人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辞职时大量剽窃贵阳院、沈阳院的技术秘密文件和设计图纸等,从而使材治分院在短期内掌握了两院专有的氧化铝工艺技术。 对此,贵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黄克俭诊断,企业技术人才大流动已成为必然,此类“剽窃式跳槽”将呈增多趋势。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自主创新正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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