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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将首次入罪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崔清新周婷玉)近日,重庆部分农民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因讨薪遭殴打;湖北恩施多名农民工在福建讨薪被打……因讨薪被打的事件频现报端。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

  草案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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