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救妻”该不该“法外开恩”?
河南一农村汉子名叫郎计红,家里接连遭遇不幸,近乎家徒四壁。屋漏偏逢连夜雨,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妻子患上了尿毒症。三四年来,为给老婆治病他到处借钱,最后借无可借,走上了抢包的犯罪之路。“抢劫救妻”写满了无奈与辛酸,法外“施恩”给予了轻判。在他被抓9个月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郎计红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近日一个在新浪网进行的关于“你如何看丈夫为救病妻抢劫2万元获缓刑?”的调查显示:在七千多个参与者中,近七成人赞成该判决,认为法不外乎情,法外开恩情有可原;但也有25%的人表示质疑,他们担心“判决结果不利于惩治犯罪,缺乏法律严肃性”。
事实上,这起颇具争议的判决留给大家很多思考:“无奈犯罪”能否法外开恩?人性化判决是否突破了法律底线?如此判决会有怎样的社会效应?如何完善我们的社会救助机制来帮助那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
网友“星愿hgr”说:抢肯定是错了,不过为了救自己的爱人,心情可以理解。
“一个正直的法官在量刑时应考虑犯罪原因、客观因素、人性因素、道德因素。因为犯罪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实施犯罪的有穷凶极恶之徒,也有因一念之差犯罪的。这个案件,法官把人性化判决和不违反法律这两点结合得比较好。”另一网友这样分析道。
网友“马涤明”则从社会现实的层面来看待这件事。他说,这个判决可能在法律上是经不起推敲的,但这个结局却是令人欣慰的。因为面对“一部分人可以轻轻松松地负担一切生活开销,包括看病,而另一些人却可能穷尽所有都看不起病,我们总不能只谈原则和理论,而无视现实中的不平等、不公平”。
他举了个国外的例子:1935年,纽约市长拉古迪亚在偷面包喂养孙子的穷苦老太太面临法庭10天拘役或10美元罚款处罚时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马涤明”认为,从某个角度来说,“轻判未尝不是国家因为没有给公民应有的基本医疗福利而不得不作出的‘国家赔偿’”。
那么,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穷困能不能成为轻判的理由呢?
网友“静夜思”对此持否定态度,“法律是严肃的,犯罪就是犯罪,怎能轻判?每个人犯罪都有他自己的理由,难道都要轻判?”
网友“杨金溪”也担心此举会有不好的“示范效应”。他说,家庭困难不是犯罪的理由,家庭困难更不是可以“顶罪”的砝码。现实生活中,社会上实施抢劫行为的罪犯,迫于无奈者,恐怕不仅仅是村民郎计红。对村民郎计红法外开恩,是向社会释放了一个很不好的信号:只要因为家庭困难,迫于无奈,就可以到大街上抢劫。
当然,有更多网友通过关注这场情与法的较量,开始反思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济机制所存在的漏洞。网友“郑文”说,因为妻子患重病,无支付能力的丈夫将“抢劫救妻”当成了寄托生活希望的一根稻草,这种希望没有来自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期待,不能不说是社会之痛。“因此,全力完善高覆盖率的、有力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刻不容缓。”
网友“郑文”认为,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的同时,还“应该建立快速的反应制度,例如在医院建立大病救助信息系统,凡是低收入民众的大病救治,医院方应向民政部门及时反馈,避免患者来回奔波之苦。与此同时,消除救助制度的地域分割,实现‘全国通’的保障格局,或许才能发挥此项惠民政策的最大社会功能”。
网友“易艳刚”说,像郎计红这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在当前并不在少数。他们的一幕幕悲情故事,呼唤着公民大病救助机制早日建立。不过,这一保障性机制的建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一切都有赖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发力。
记者 李菁
(本文来源:宁波网-宁波晚报 )
(作者:,来源:)- 上一篇:技术性贸易壁垒步步紧逼
- 下一篇:女司机见义勇为堵贼遭狂砍
- 业界热议录音制作者广播权 2015-06-03
- 最高法司法解释: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 2015-05-10
- 商标评审申请及答辩 2015-05-10
-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2015-06-02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 谈谈“传奇”私服及其侵犯商业秘密的性质 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