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生态消费日”将在德清诞生
以后每年的3月15日,德清县的老百姓都将有一个新的节日——“生态消费日”。导报记者近日从德清县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生态消费主题经地方人大决议通过,并以固定节日的方式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据悉,此次“生态消费日”由德清县工商局、德清县消保委倡议提出,而后由德清县政府提请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 德清县工商局副局长、县消保委主任陆瑞乔表示,“生态消费日”的设立旨在进一步推动德清人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 德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正科告诉导报记者,之所以将活动日定在每年的3月15日,是因为这一天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两个节日放在同一天,不仅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利于生态消费理念的宣传和推广。以后每年的3月15日,德清都将举行较大规模的“生态消费日”主题宣传活动。 此次德清县“生态消费日”还得到了当地企业的热烈响应。“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推广节能灯具,但效果不是很理想,希望通过‘生态消费日’这个活动,能改变消费者的一些观念。”德清县“低碳消费和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德清县东方灯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姚鑫火先生在新闻发布会后对导报记者说,“倡导生态消费,保护生态环境,消费者和经营者都应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
来源: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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