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为民营经济发展壮行
昨天的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这是市委今年的“一号文件”。 市委“一号文件”的风向标意义自然毋庸多述,而这一次,“一号文件”把政策的航标指向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记者就新出台的“18条”采访了市经信委党组成员、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徐华东。他告诉记者,研究出台这“18条”意见,内容不追求面面俱到,而是力求能把握住新阶段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比如如何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如何破解“玻璃门”、“弹簧门”问题,如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以及如何进一步强化保障机制等,重点研究“增量性质”的政策。可以说,“18条”是对苏州近几年出台的两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地标型企业培育”等相关政策的一次系统梳理。 发“红包” 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看板】 第1条:鼓励民营大企业大集团营业收入再上新台阶。 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自企业上新台阶的当年度起,连续三年按照不低于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5%、20%、25%、30%的比例奖励企业,专项用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政策解读】 徐华东说,《意见》在鼓励民营企业做大规模方面共有3条内容,其中重点是第1条,明确设定,既有较大的力度,也给各市、区留出了根据各自实际进一步强化政策的空间。而第2条、第3条分别对落实扶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及支持创业服务、优化税负环境等。 在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水平方面,有4条内容。第4条,帮助民营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品牌、知识产权、人才战略,支持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发挥政府采购与政府首购作用,支持“自主创新产品”产业化。第5条,重点是引导民营企业推进制度创新。第6条,支持民营企业提升产业层次,通过落实重点项目的方式,实施“支柱产业提升发展计划”和“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计划”。第7条,重点是落实政策,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从民营制造业企业实施剥离。同时每年扶持50个重点民营服务业发展项目,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发展业态的提升。 降门槛 推动民企参与政府重大项目 【政策看板】 第11条:建立民营企业与政府重大项目合作机制。市政府每年面向民营企业公开发布经营性基础设施、政策性住房、智慧城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社会事业、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现代农业与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重大项目,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以及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与运营。 【政策解读】 真正让民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享受“国民待遇”,《意见》在这方面共有4条内容,重点是降低准入门槛、突破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玻璃门”与“弹簧门”问题。其中第8条,放宽民间投资领域限制,重点是把握“非禁即入”和“公平待遇”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第9和第10条,是对第8条的具体化,重点是适应苏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建设城乡一体示范区的要求,鼓励民营企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和城乡一体化领域。 徐华东认为,第11条“建立民营企业与政府重大项目合作机制”特别值得关注,这既是借鉴了温州、南京等地的成功做法,也是响应了本地民营企业的呼声与要求。今后,政府每年面向民营企业公开发布重大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支持本地民营企业优先获得参与机会,拓宽领域,做大做强,从而帮助民营企业增强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优环境 为民营经济发展撑起“一把伞” 【政策看板】 第12条: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综合发挥信贷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财税支持等作用,拓展融资渠道,努力适应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类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改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政策解读】 在融资环境、服务体系、社会环境三个方面,《意见》共有3条内容。《意见》第12条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角度努力为企业发展“破题”,希望通过综合发挥信贷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渠道作用,适应不同民营企业融资需求。除落实风险补偿政策,优化商业银行信贷服务和强化股权融资外还将做大“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市科技创投基金”规模,帮助初创期民营科技企业、新兴产业发展项目以及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实现融资。这样做既可以放大财政资金扶持效用,又可以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在发现项目和后续跟踪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力量。苏州还将借鉴广州做法,加强对民营经济的保险支持。《意见》第13条、第14条,则希望从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这两个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撑起一把遮风挡雨的“伞”。 去隔阂 让民企“说话”更有底气 【政策看板】 第15条:强化政策的落实与服务。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清理不合理条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掌握和用好政策。拓宽政企信息互动渠道,建立政府涉企部门与民营企业的定期对话机制。建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诉中心”,及时受理和分办、督办企业反映的问题;建设“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畅通民营企业与政府的信息查询和投诉申告等交流互动渠道。 【政策解读】 在强化民营经济保障机制方面,《意见》共有4条内容,针对政策落实、土地供给、财政支持和指导协调等重点环节。《意见》第15条,强化政策的落实与服务。徐华东说,我市将积极建立政府与民营企业对话机制,建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诉中心”,建设“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与“市长信箱”等联动,畅通信息查询和投诉申告等交流互动渠道。这样可以通过投诉申告、个案解决的方法来突破事实上可能发生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 第16条,强调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统筹考虑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借鉴深圳等地做法,在城市更新建设、“退二进三”等进程中,地块所在原民营企业有能力、有意愿参与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第17条,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将建立各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对于各项奖励补助,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兑现到位;第18条,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一是要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十二五”时期及每年度民营经济发展指引。二是完善挂钩联系制度,强化对“民营地标型企业后备培育企业”的个性化服务。三是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的协调考核。链接 苏州市地标型企业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通润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澳洋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 香塘集团有限公司 好孩子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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