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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客第一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法院认定被告未尽“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 李自庆

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昨天下午3时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国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起5日内,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原告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在《烂人烂教材》这篇博客日志中,K007用“猥琐人”、“流氓”等词语评价原告,而这些评价在通常人看来明显具有侮辱性质,故《烂人烂教材》因存在侮辱原告的内容构成有害信息。  原告2005年10月24日电话通知被告删除信息,可以认定被告此时已经发现有害信息,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停止有害信息的传播。但是被告仅仅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而不采取任何措施,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后余思 向“想写就写”说不  陈堂发诉中国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权一案,长时间受到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6月底至7月初,《人民日报》在国内政治版以“关注博客侵权”为题,连续6天展开讨论。此案之所以受到关注,不仅是因为此案是我国首起博客侵权案,更重要的是博客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载体,近年来发展速度迅猛,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交流与发展中心发布的《2005—2006年中国互联网产业调查报告》显示,2005年全球博客数量突破1亿,而在中国这一数字则达到了1600万。  清华大学、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2006年《传媒蓝皮书》预测今年中国的博客规模将超过6000万,明年将有可能接近1亿。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中文互联网领域的博客站点已接近3700万个,博客人数达到1600万,专为此提供存储空间的服务商亦已超过650家。  博客的迅猛发展,博客的所谓“想写就写”而引发的大量侵权纠纷,才使人们对此案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热情。此案的判决对规范网络博客的发展和运营意义十分重大,如何鉴别有害信息、发现有害信息后能否作出快速反应、清除有害信息对网站点击率造成的影响等等,都是网络运营商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在6月28日召开的“扎实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深入开展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要求,要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网络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弘扬网络道德,净化网络环境,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网络新风。重点新闻网站要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自觉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中起带头作用。要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使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清除网络有害信息如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中国博客第一案”的判决,必将对文明办网起到法律上的规范作用。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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