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公共场所一律拘留
记者8日从公安部了解到,自8月10日至15日,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将一律依法拘留。 根据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治安危险分子、有劣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进行严密查控,集中收缴管制刀具。 公安部要求在统一收缴行动中,凡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要一律依法取缔;凡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要一律依法收缴;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要一律依法拘留。(完) 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最高奖1万元 记者8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日前制定了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拿出专门奖励经费,对群众举报线索查实的都将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最高将给予1万元奖励。 公安部制定的奖励标准规定,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或者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将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收缴枪支1支、仿真枪10支或者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涉刀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公安部同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也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全国整治爆炸物枪支见成效 两月收缴枪支3.2万支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自6月2日全国集中开展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30日,全国共收缴炸药990吨,各类枪支3.2万支,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公安部8日举行电视电话会议,对这一专项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各地公安机关将在宣传、收缴、整治和查处四条战线全面发起攻坚行动。从现在起到专项行动结束,进一步加大收缴力度,扩大收缴成效;始终把矛头对准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去年以来尚未侦破的案件进行梳理研究,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从重从严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据了解,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30日,全国共收缴雷管241万枚、导火索112万米;收缴仿真枪2.6万支、子弹123万发、管制刀具15.7万把;捣毁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窝点99个。全国共查处非法制贩、持有、私藏等涉爆涉枪案件2745起,打击处理2.4万余人;侦破爆炸案件159起、盗抢爆炸物品案件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4人。 此外,全国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5550条,从中查破案件176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10名;群众主动上交炸药11.5吨,各类枪支2万支,子弹33.7万发,管制刀具3.6万把。
合作伙伴:公安经侦网
(作者:,来源:)- 上一篇:公安部要求加强公安行政执法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 下一篇:"爽歪歪"被抢注避孕套商标
-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2015-06-02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 最高法司法解释: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 2015-05-10
- 业界热议录音制作者广播权 2015-06-03
- 商标评审申请及答辩 2015-05-10
- 谈谈“传奇”私服及其侵犯商业秘密的性质 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