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出台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办法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提高长治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提高提高创新能力,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长治市人民政府颁布了《长治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办法》,自2006年4月20日起施行。 《长治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了市级专利资助和奖励资金纳入市级当年财政预算,同时规定了专利申请资助的标准:发明专利每件最高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最高资助12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最高资助800元。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缴费的金额资助;申请外国专利的,每件资助1至3万元。并规定了专利申请资助和实施资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违规使用资金的责任追究。 《长治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对积极开展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较大且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要予以奖励;对上年度的优秀专利给予3000到30000元重奖;对在专利组织、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政府部门,也要进行表彰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长治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办法》专门对授权后的专利再次给予奖励,更能保证发明创造的质量。 由政府出台对专利申请和项目实施给予资金资助,并奖励在专利工作方面做得好的企业和各级政府部门,这在我省地市中还是首次。 《长治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必将极大地促进长治市专利申请量的增加,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推广,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推动全民自主创新,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冯政光 祁晓)
(作者:,来源:)- 谈谈“传奇”私服及其侵犯商业秘密的性质 2015-05-29
- 商标评审申请及答辩 2015-05-10
- 最高法司法解释:反向工程获商业秘密“合法” 2015-05-10
-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承担那些行政责任 2015-06-01
-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2015-06-02
- 业界热议录音制作者广播权 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