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调解优先”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面对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使当事人从矛盾对抗走向合作发展,实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记者从宁波市中院了解到,去年一年,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20件,同比上升65%,但在最终审
结的687件案件中,案件调解和撤诉分别达到136件和343件,撤调率达69.72%。
宁波市中院副院长张宏伟介绍说,之所以能取得这么高的撤调率,主要原因在于我们注重调解,尤其在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进行调解时,特别注重智力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促使当事人以权力共有、交叉许可、授权使用等方式达成合作共赢。
“如前段时间,我院审理了一起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案,被告涉及宁波各地的5家小外贸企业,经过我们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放弃侵权赔偿,变为有偿许可被告使用其专利外观,双方取得共赢。”张宏伟说。
window.HLBath=1;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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