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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最失落 男女都成“建行”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5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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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卉褚睿雅实习生 杨柳依

  早报讯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婚姻与财产,尤其是婚姻与房子,再次成为民间的议论焦点。这个解释主要有两个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这几天,只要在百度搜索“新婚姻法”,先后跳出的相关搜索前五个关键词分别是“婚前财产”、“房产”、“婚后财产”、“离婚”和“婚后买房”,网民们关心的焦点仍旧围绕着“房产”和“财产”打转——“嫁房子的拜金女们,你们这下傻了吧!”“老公以后就变房东了?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儿。”“开发商乐了,以后不论男女都得买房。”

  《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出台有着什么样的社会背景?它是否真如民间理解那样,为男权助威?对于即将走入婚姻的新人,该如何处理“婚前财产”这个敏感的话题?那些正在为分割财产打官司的离婚人群,谁的利益会得到更多的伸张?

民间声音:丈母娘最失落,男女都成“建行”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经在媒体发布,立刻在微博上引发了热议。流传最广的是新版《失落的丈母娘》。这个曾被指责推高了房价的群体瞬间成了民众怜悯的对象,因为“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妇没份了”。

  网友“城市夜归人”说:“新的司法解释对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如家庭主妇,可能会产生不公。但给被房子挤压得变形的婚恋观,留下了一个喘息的机会。从今天起,不再为了房子而结婚,让‘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成为中国特色。”

  而网民“百姓说话”站在了丈母娘角度:“8月13日起,父母买房属个人财产,儿媳没份!唉,这是21世纪丈母娘意见最大的规定。”

  一片口水战中,有人起哄:“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生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看到新的司法解释,看来‘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说法要改变了,大家都是‘建设银行’。”

  部分丈母娘也真的着急了:这么说,我们砸锅卖铁也要给咱女儿结婚前先买套房了?房子小一点没关系,只要是她名下的就好。

理财师:别乱折腾,是你的终究是你的

  一位准新娘看到这个消息也很纠结。婚房男方已经置办好了,虽然男方父母帮忙付了首付,但光是要还房贷,两个人都要很做人家地过好几年了。房价一时半会也降不下来,本来就没有打算再买套房,这下怎么办?万一日后感情有变,现在还浓情蜜意的老公会不会变脸成冷酷“房东”?娘家的这笔嫁妆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一定要变成房产么?一家人商量了半天,也想不好怎么处置婚前财产。如果让孩子去办婚前财产公证,会不会让亲家笑话,伤两个人的感情?不办么,又多少不放心。

  有网友在网上给丈母娘支招:“把你准备给女儿的嫁妆(如车、家电、家具等)和花费(如10万元或者20万元)全部交给男方家长,并与男方家长一起共同签协议出资买新房给孩子,然后要求男方掏钱买车、家电等。这样,丈母娘还是出了计划中的钱,万一孩子离婚,还能保住自己掏的血汗钱。”

  记者就此咨询了杭州银行的一位资深理财师。这几天,他也在关注这条新闻,但到记者截稿时,找上门来的真实客户案例还是零。

  听到那位待嫁新娘的疑虑,理财师笑了,“关于婚前财产,普通人都有误区。只要是你的资产,放在银行里,存款证明上是你(准新娘)的名字,这笔钱就是你的,永远是你的。这点,新婚姻法是很明确的。那些归属不清的,才有必要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公证无非是把财产做固化而已。”

  但这位理财师提醒说,婚前财产的账户要保持连续性,不要把钱取光,不要转到另一家银行重新开户。否则的话财产认定上可能会出现异议。

  现在联合账户这种形式,夫妻情侣间用得不多。年轻夫妻的理财方式很多样,如果有想法,找理财师咨询下,可以免去折腾,消除一些不必要的隔阂。

律师:女性可以先“小人”后“君子”

  接到记者电话时,浙江泽大事务所的李敏律师手头上刚接了一个离婚案子。这就是一起存在房产争议的离婚案例。鉴于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做了下“马赛克”处理。

  这对夫妻结婚几年后,男方出现问题,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现在双方离婚争议的焦点主要在财产纠纷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男方在婚前已经有两套房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一定是要归男方所有的。夫妻两人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也有两处,但是房产证上的户主为男方,双方针对这两套房产的归属分割问题存有一定争议。李律师告诉记者,现在杭州的离婚官司主要为两类:一类是财产分割的争议,另一类是孩子的抚养权争议。从数量上来说,大约70%-80%的离婚案件要牵涉财产分割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具体来说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分割,例如房屋、车、股票、债券、公司股权等的分割。

  李律师认为,新的婚姻法虽然褒贬不一,但是总体上来说是进步的。因为新的婚姻法是对物权的明确界定和肯定。在这之前的婚姻法对物权问题的界定比较模糊,一旦发生了房产纠纷,处理起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经常会出现同一类型的离婚案例,有不同的处理结果。新婚姻法最大的意义就是明确了物权,再遇到类似的案例就有了非常清晰的处理办法。

  李律师说,很多女性认为,新的司法解释对女性非常不利。的确,可能因为新的婚姻法明确了财产的归属后,男性更容易离婚了,而女性为家的付出都成了泡影。因此,李律师针对女性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提出了一些的意见。他说,女性朋友可以先“小人”,后“君子”,在结婚之前,特别是针对双方婚后要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也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听上去虽然有些“贪财”,但是一旦有了争议,就可以清清楚楚地解决问题,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办法。

  而且,对于网上流传的,新司法解释可以有效减少“小三”,李律师也表示肯定。他说,“以后,想靠结婚来获得房子的人,或者‘小三’们,法律都不会再保护他们了。这样或许真的会有助于正确爱情观的树立。”

  杭城另一位资深律师手头也有好几个离婚案子,大的标的在几千万元。他说,离婚纠纷中,虚假诉讼、制造债务的也不少,很多是男方比较强势。

  这次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是有其社会背景的。现在社会上年轻人草率结婚、离婚的比较多,一方的父母好不容易为孩子置办了婚房,两个年轻人不成熟,没过上多久又要离婚,这时候离婚就不仅仅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因为那套房子不是夫妻双方共同奋斗来的,还包含了背后四位老人大半生的积蓄,房子纠结了两个家庭。过去这样的问题也是有的,但当演变为普遍现象,问题上升到矛盾的相应点时,法律就要相应做修改。婚姻法过去是保护妇女,后来有些矫枉过正了,所以又要调回来。

  说到底,新司法解释保护的是物权。所以对拥有婚前财产的女性而言,她们的房产等财产同样受到婚姻法的保护。无论男女,有房者在婚姻中无疑将更有安全感。

婚姻专家:能纯洁婚姻,但可能推高楼市

  对于新的婚姻法解释,杭州维情婚姻咨询公司高级婚姻分析师马鸣宇持肯定态度。

  他告诉记者,现在“80后”、“90后”进入结婚高峰,闪婚、闪离的特别多。为防人财两空,很多即将步入婚姻的男男女女婚前早就开始未雨绸缪,谋划怎么不让自己的利益因为离婚而损失。“我之前接触的案例中,除了离婚后怎么进行财产分割的,还有很多是父母在孩子结婚前来咨询‘未来如果出现离婚的风险该怎么防范财产损失’。”这样的方式虽然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但是很伤感情。“这样那样的公证都出来了,结婚前先签一纸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结婚后替孩子购买的财产也会写上只归儿子(女儿)所有……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注定染上太多的功利色彩。”

  马鸣宇认为,之前的婚姻法在财产分割上界线很模糊,所以纠纷很多。而新婚姻法解释出来后,从法律上来说是越来越明确、越来越细化了,有些案子判起来就很明确了。“法律是尽可能保障每个人的权益。”

  马鸣宇觉得,这个解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把物质和爱情分开了,让爱情更纯粹,也提高了婚姻的纯粹度。婚姻并不仅仅是房子,更多的应该是感情和生活,而且,司法解释是建立在离婚的前提下的。

  不过,他也表示,这个解释可能会在无形当中推高楼市。“本来夫妻买一套房子就够了,现在可能需要买两套了。”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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