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决九年后“死囚”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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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起冒名死亡及遗案案情迷离
2002年仲夏的一个早晨,抢劫犯“唐建敏”站在湖北省宜昌市郊外的一处空地上,凝视着脚下的黄土地,等到了法院执行死刑的枪响。
但,事实是:真正的唐建敏在死囚被枪决九年之后,到记者发稿前,依然活着。
这个曾经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死刑犯,已然娶妻生子,一家人常年在北京打工。
2009年,湖北省检察院启动调查。查明:在湖北宜昌,抢劫犯“唐建敏”从被抓获、羁押、审查起诉、审判,直至最终被验明正身、明正典刑,司法机关都没有发现他原来并不是唐建敏,而是名叫张文华。
记者发现,张文华曾于1997年在襄阳犯下另一起谋杀案,其在逃亡路上还书信“举报”了“同伙”徐浩。
当地监狱里,至今还关押着这名已喊冤14年的“同伙”徐浩,他还苦苦等待着,那已被枪决的张文华有朝一日能够“落网”,以查清这起谋杀案,还自己一个清白。
如今,随着张文华“冒名”死亡被发现,有关徐浩杀人的案子也成了说不清的“死囚遗案”。
这也引起了湖北省检察院的高度关注。该院目前正着手重新梳理此案。
1、
死囚“复活”唐建敏
在北京打工娶妻生子
2011年9月16日,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65岁的前河村老支书李明占跟记者提起村民唐殿忠家九年前的一桩遭遇,至今记忆犹新,“因为这事实在是太离谱了!”
九年前的夏天,李明占受托转交村民唐殿忠家一份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称唐的儿子唐建敏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死刑,让家人前去领尸,“当时唐家没人,也就无人去领尸”。
不料,一个多月后,已经“死”在宜昌的唐建敏居然回家了。
唐建敏是唐殿忠的二子,时年30岁,常年在外打工。因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死刑。宜昌市中院于2002年6月6日对“唐建敏”执行了死刑。
“唐建敏今年过春节还回来过,他带着老婆、孩子在北京打工。”李明占说,“我们到现在都纳闷:法院是如何判刑,又如何验明正身的?”
2008年8月,一名从北京来的律师找到唐殿忠,询问张文华与他家有何关系。唐殿忠说,张文华是唐建敏的表弟,家住湖北襄樊(今襄阳),是姐姐唐殿荣的儿子,但已经很久不来往了,他和姐姐家也多年没走动。
律师告诉他:张文华就是死在宜昌的“唐建敏”。
2、
在逃犯张文华
“我已跳江而亡”
张文华是谁?他为何冒用表哥的身份,直至最后被处决?襄阳市政法机关给出的问题答案是:张文华是一名一直未能抓获的杀人在逃犯。
1997年7月26日,襄阳县(今襄州区)襄东加油站门口花池内发现一具身长170厘米、长发的年轻无名男尸,经法医鉴定为勒死。死者为襄樊市传染病医院保卫科科员、23岁的李峻。
几位报案均称:张文华逃走前曾告知他们、且逃走后也从外地打来电话说,他和迎旭小学教师徐浩因练胆量,把李峻杀害,并抛尸。
张文华时年25岁,初中文化,未婚,做纸品生意,父母为退休工人。
死者李峻是张文华的朋友,双方还是传销上下线的关系。徐浩则是张文华的初中同学,迎旭小学音乐教师。张文华曾数次提出将其销售的纸品送到学校代销,被徐浩谢绝。
此后,张湾派出所又接连收到张文华的两封“举报信”。
“举报信”称:7月24日晚9点多钟,他和徐浩、李峻三人在他家喝酒,徐浩用绳子勒李的脖子,他则抱住李。过了20分钟,徐浩用锤子砸李的头部。然后,他们开摩托车抛尸。徐浩把李拖下来,放在路边,并用尖刀戳尸体的脸、颈、腹部。他们把血衣、刀子等扔在路边,将车放在枣阳市的一家摩托车修理铺,后搭乘公车回家。
两封“举报信”均是用空白信用社储蓄存款凭条写的,还画图标明了抛尸地及存放摩托车的位置。在信中,张文华将杀人和毁尸的主要责任都推给了徐浩。
对于自己的去处,张文华做了这样的交代:“我罪大恶极,几天晚上睡不着,良心吃不消。你们看到我时,已跳汉江而亡,或吃安眠药死在山里。”
后来发生的事实是,张文华到了邻近的宜昌市,继续作恶,直至被当地警方擒获,被法院判处极刑。张文华说他叫唐建敏,警察就记录他是唐建敏。
案子就这么办下去了。
3、
张文华的遗罪
一封信改变徐浩一生
他的死,让其“举报”的“徐浩杀人”难以对质,成为一桩身后疑案。在他逃亡期间,徐浩被抓,并被认定有罪,判处死缓。但十多年来,徐浩一直喊冤。
根据湖北省襄樊市中级法院的认定:1997年7月24日晚,张文华与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为嫖娼产生矛盾,张文华遂生杀李之心。7月25日上午8时许,张文华邀约徐浩共同杀李,徐当即同意。二人商定用酒将李灌醉后杀死。当晚9时许,张、徐二人将李骗至张家,张文华以比赛力气为名,从李峻背后把李抱住,徐浩见状,即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绳一根,把李峻颈部套定,猛勒。张文华用一铁锤猛击李峻头部后,也用绳索紧勒李颈部。见李死亡后,二人方才罢休。而后,二人骑摩托车抛尸,并用尖刀乱刺李峻的脸、颈、腹部等。
很明显,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与张文华的“举报”有出入。在法院认定的事实中,用铁锤猛击李峻头部的是张文华,而非张文华所“举报”的徐浩。毁尸也是二人的共同行为,并非徐浩一人所为。
张文华一死,徐浩的案子也成了死无对证的疑案。
记者在襄阳市二十中教师宿舍找到徐浩家时,看到的景象堪称惨淡:法院判决、律师辩护词、证人证言、申诉材料,铺满了客厅。当时是下午1点,徐的母亲、退休教师赵克凤连早饭都没吃上。沙发上摆着徐父的遗像。
赵克凤以“真凶举报在逃,无辜替罪坐牢,真凶落网已毙,无辜仍押牢内”二十四字来形容这起案件。
徐浩的父亲徐新玉2002年过年前,因儿子在狱中无法团圆,心情激动,突发脑溢血。2004年去世,死时65岁,“以前是我们夫妻俩一起为儿子跑各个司法机关,要求再审,他走以后,就是我一个人在跑。”
赵克凤认为,公安机关完全采信了杀人真凶张文华在逃时写的陷害信,立即对徐浩刑拘调查,并完全按照在逃凶手的意图,对徐浩刑讯逼供,用残暴的手段,获取了徐浩“参与杀人”的口供。随后检察机关、法院也同样采信了在逃凶手的陷害信,给徐浩认定了杀人罪。
4、
被判死缓的徐浩
拿到减刑裁定就撕了
湖北省襄樊监狱。徐浩在这里服刑。
监狱狱政科曾科长证实,徐浩进入监狱以后,就一直不认罪,状态非常不好,不与任何人交流。“他说自己心已死,就是块‘行尸走肉’。”曾科长承认,徐浩至今仍然不认罪,一直要求案件重审。而管教干部则不主动提起,以免给他造成刺激。
徐母说,徐浩入狱后,没有主动申请减刑,在服刑9年后,监狱很关心他,主动申请为徐浩减刑到有期徒刑20年。徐浩在拿到减刑裁定后,就撕了。
据悉,在徐浩杀人案的办理过程中,曾因证据不足,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19日裁定,准予襄樊市检察院撤诉。但仅仅一个月之后,1999年4月19日,检方未补充任何新的证据,法院却判决徐浩死缓。
根据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5、
死无对证的“遗案”
证据缺乏,疑点重重
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文高在10多年前是徐浩的辩护律师,从一审到终审,他至今持徐浩“无罪”的观点。他认为,判决徐浩犯故意杀人罪“既缺乏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不能形成证据链条”。
当时的辩护词中,董律师直指,张文华在逃亡途中连写两封信“检举”徐浩,行为违反常理。
“张文华是这起杀人案的主犯,按照杀人犯的一般行为心理,要么是害怕,销毁证据,畏罪潜逃;要么约上同伙,继续作恶。但张文华则不然,说他害怕,他却能在犯罪后找来好友马东、郑卫东,不厌其烦地把他和徐浩如何犯罪讲给他们听,连细节也不放过;说他继续作恶,那么徐浩帮他杀了人,他们的关系应该更亲近,他有必要马上出卖徐浩吗?”
已去世的徐父为儿子书写的申诉材料里,也有类似的分析。
董文高说,该案甚至没有物证。仅找到一把刀鞘,还没有徐浩的指纹;在抛尸现场提取到脚印,并非徐浩的;作案用的凶器锤子、绳子,以及血衣,无一提取到。
张文华冒用他人名义被处死。经查实后,其“遗案”蹊跷之处愈显突出,引起了湖北省检察院的重视。
2011年9月16日,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徐汉明称,该院已着手重新梳理该案,如确有重大疑问,将进行再审抗诉,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
6、
不能说的“秘密”
“冒名”枪决谁发现?
张文华“冒名”被枪决是谁发现的,何时发现的?记者来到宜昌,未得到理想答案。
根据湖北省检察院鄂检控申回复[2009]23号回复函,是徐浩母亲赵克凤去信反映“唐建敏实际未执行死刑”后,该院才指派宜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调查的。经查阅卷宗,走访办案人员、照片对比、文检鉴定,后确认: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枪决的实为冒唐建敏之名的杀人犯张文华。
也就是说,死囚张文华被执行枪决七年之后,2009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官方回复函,才最终确认了他的真实身份。
那么,徐浩母亲赵克凤是如何得知张文华冒名被处决一事的呢?
赵克凤告诉记者,张文华被处决,是2008年自己从襄樊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家联处听说。或许是姚体恤她为儿子跑了10多年,加上其时姚已接近退休,就告诉了她这个“秘密”。
姚家联是何时得知张文华已冒名他人被执行枪决?难道襄阳市政法机关早已知道,却秘而不宣?
记者联系上姚家联,姚称已退休,无意再提起此事,刻意回避了记者的提问。 图文均据新快报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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