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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与企业共同研讨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3商业秘密网

本报讯 (记者黄盈盈) 日前,一场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在晋江博士后工作站举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法硕士、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部主任律师郑明汉就企业商业秘密的范畴、企业如何保护商业秘密等问题结合实际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恒安集团、三力机车、天守企业等10几家晋江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聆听了这场讲座,并与专家就如何保护商业秘密展开探讨。
    什么是商业秘密?郑明汉律师说,商业秘密包括有两个方面,一个技术信息,一个经营信息。经营信息一般包括像客户资源、产销策略或者情报、公司里面的一些经营诀窍等等这统称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主要是包括比如说一些产品配方、制作方法、工艺流程,也就是没有被授予专利的一些专门的技术工艺。它与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一样,都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商业秘密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对此,恒安集团法律顾问郑俊龙表示赞同。他说,商业秘密可以决定企业的存亡。比如一个大的促销方案,如果不注意去保护它,在现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让竞争对手知道企业要怎么做了,竞争对手就会针对企业的方案制作一些促销方案,使企业的原促销失败,投入没办法得到如期的回报。
    那么企业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呢?郑明汉律师认为,主要还是从两方面入手,首先从企业的内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来规范公司的管理和约束员工,然后从外部要跟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中介机构和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确定自己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郑俊龙法律顾问也介绍了恒安集团的一些经验:恒安对外有些投资,还有一些技术的转让等,公司与受让或转让企业都有签订保密协议;投资时也会接受对方的要求,接受保密协议。
    讲座上,不少企业还提出这样的疑问:既然国家有专利保护,那为什么企业的一些技术信息没有申请国家专利呢?而这些没有申请专利的企业技术信息受法律保护吗?郑明汉律师解释,一般而言,商业秘密,其实也是知识产权的一个范畴,知识产权一般包括著作权商标权还有专利权、计算机软件权,还有一个就是商业秘密。有的配方、技术信息达不到国家专利的要求,或者是其它原因没办法去申请专利,但它可以以商业秘密的形式来保护企业这些技术信息。只要这些信息没有进入到公共领域的话,它就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受法律保护。
    此次互动交流的讲座受到了企业的欢迎。三力机车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徐红民说,企业目前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还很不够。这样的座谈会使企业了解到,一是要明确商业保密的范围,第二是要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的等级,还有就是涉及到能够知道商业秘密的内部人员,那么对这些人员企业要加强管理,跟他们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比如设计图纸的保管,还有涉及到哪些人能够看,能够借阅等,回去后将准备请法律顾问对这一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制定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他希望有更多类似的座谈,为企业提供更多信息。

    来源:侨乡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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